管理转基因食品标识混乱的建议

管理转基因食品标识混乱的建议*

江苏省政协委员  校九三学社副主委  王庚

转基因食品一直是舆论热点话题,赞成者有之,抨击者有之,不明就里者更不在少数。与话题的火爆相比,市面上在售的转基因食品则显得静悄悄,不张扬、不反驳、不解释,甚至也不标识。超市里到底哪些产品是转基因产品,我们一眼能看出来吗?超市探访调查和相关报道,目前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混乱,考虑到顾客心理,“很多厂家把转基因标识能印多小印多小,最好是看不见才好”。 如在南京超市里,“非转基因”产品醒目标出,但“转基因”字眼就很小。而以大豆为原料的豆制品则有产品未标明。比如灌装黄豆酱、袋装豆干、豆腐乳等产品,都直接标出“黄豆”,未标明是否为转基因大豆。再以木瓜为例,调查了解到,市场上销售的木瓜有很大一部分是转基因木瓜,但这些产品一般没有明确标识是转基因食品。另某品牌黄豆酱,仅在配料表里标明“黄豆”字样。在超市的生鲜柜台,有黄豆芽、玉米等在售。产品标签同样未标明是否为转基因产品。询问售货员,他们也不清楚这些产品是否为转基因产品;而事实上,现在消费者只能凭外包装上的标示判断是否为转基因产品。如果不标,普通人是无从知道的。

事实上,如何对待转基因食品,科学界都有很大分歧,更别说普通人。“跳出转基因之争,人们有权知道吃进肚子里的食物到底是什么”,这是多数人达成的共识。然而由于我国转基因标识监管混乱,超市内转基因食品标识存在大量“漏网之鱼”。

我国目前对转基因食品实行标识制度。依照2008年9月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食品属于转基因食品或者含法定转基因原料的,应当在其标识上标注中文说明。而现在“羞答答”,甚至根本不愿见人的转基因标识,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暴露出经营者没有遵守合法合规经营的法定义务。

建议如下:

1、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一些现代分子技术将一些物种的基因转到另一种物种的细胞内,然后改变这个物种的遗传物质,使这个物种表达出符合人类需要的一些现状营养品质,然后在利用这些食物制成一些能够直接使用的,或者加入原料的一些食品,这个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很多人谈到转基因色变,这应该是有文化的、新颖的、科学素养的多方面的原因造就的。建议举办相关的科普展, 把世界各国的转基因食品琳琅满目的摆在那个地方,让大家走进它,看看别的国家的人是在怎么对待转基因食品的?其实转基因食品在美国很流行,有3000多种。中国大概有类似十七种转基因食品。

2、目前对转基因的管理主要有两个法规,一个是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还有一个就是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这两个法规在对标识进行了一定的管理,但是总体而言,木瓜就是有冲突,应该来说,还不算特别的完善,再加上5大类、17种。现在已经11年过去了,有很多需要更新的,没有能够与时俱进。因此,建议在监管方面,应该以农业部为基础,充分发挥工商质监、药检这些的作用,在转基因食品标注领域,打造一个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多股力量的集结区,像这样也有效的消除公众对转基因食品不必要的恐惧,每一份转基因食品的身份信息随时都可以溯源查询,这个也是扭转食品安全信息不足的一个很有利的举措。木瓜90%以上应该都是转基因,但并没有标识出来。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它要求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它应该要标识,但是转基因木瓜是在国务院的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目录之外的,不过它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食品标识的管理规定,转基因的木瓜它是属于转基因食品应该是必须标识的,不过两个之间有一个冲突和矛盾。所以,市面上就几乎看不到有标识的转基因木瓜。建议修改规定,对转基因的木瓜进行标识或进行适当的文字提示。

3、从科学上讲,目前在市面上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但是为了尊重公众的知情权、选择权,所以要标出来。因为我们国家的转基因标识采取的就是定质不定量的强制标识的速度,建议从代码和图标上规定写多大,必须要写多醒目,最好给出统一的等级标识。世界上与转基因食品相关的标签大概有3类:第一类就是转基因食品强制标识;第二类就是转基因食品信任标识;第三类就是非转基因食品自愿标识。转基因食品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以及环境风险一直为人们所热议,基于社会公众对转基因食品潜在风险的担忧,联合国和世界大多数国家政府均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建立标识制度。建议进一步完善分类标识,建立标识制度。

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存有争论、市场化营销还不被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之下,食品转基因标识“大大方方出来见人”,不仅是一种勇气,更是法定义务。

 

 


统战动态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