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及时改变新股发行中的不公平现象

应及时改变新股发行中的不公平现象*

江苏省政协委员  校九三学社副主委  王庚

现在新股“改革”方案,“买新股须先买老股”是中国证券史上的一次新股“改革”,但自2014年1月证券市场IPO新股发行开闸以来,出现诸多不公平现象:

不公平之一:机构与中小散户打新股极不平等;违反“三公”原则;袒护机构,歧视散户,刁难群众。

  众所周知,中国有1.4亿人(次)在证券市场开过户,一人两市开户的话,至少有七-八千万人;其中绝大多数仅是几万、十几万的中小散户。中国居民存款45万亿;人均仅3万多元;且股市24年来熊长牛短,85%人处于亏损之中。这次打新股“改革”,多少人饱含希望,对肖主席充满期待。结果是,机构申购条件好上加好;不用附带买老股,不用先交钱,(只要报个数字就行,拿到额度了再打进现金);中一个就是80万股-100万股;每股涨10元就是800万-1000万盈利;真是祖宗积德,飞来横财啊!且网上占了60%。而占人数最多的散户、群众则被预设了种种严厉的门槛;必须先买老股;再按比例去摇号,网上竟只给群众40%的额度。而老股大多数还是跌跌不休,怎么敢买?

“三公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开”是金融市场的生命线;其实各国证券市场制度都稍稍偏袒百姓,群众;因为都怕失去民意丢选票啊!没有“三公”原则,这种亏多盈少的市场,怎么玩?

  证监会的新股发行的意见”是既违法(违反“三公”原则、违反《证券法》);又深深地伤害了百姓群众。

机构在九天之上,中小散户在九地之下,极不公平、公正,违反“三公”原则,形成社会严重不安定因素,买不到新股的中小投资者看着疯狂上涨新股,气愤不已。何以证监会如此袒护机构,刁难、虐待散户(特别是上海股民、基金股民、B股股民,无缘买新股)。“不患寡而患不均”;机会要“均”懂吗?

不公平之二: 打新分深沪造成不公平

深沪各出一套新股上市办法;买新股须先买老股市值只算本市的;何等本位主义,何等自私自利。

  虽从利益角度是可理解,但乱七八糟的新规定,未考虑中小散户的群众利益,未考虑上海市场股民的利益完全是多重标准。因新股大多数都是创业板和中小板的,深圳市场为绝大多数,可以想见上海市场必被边缘化,对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有不利影响。

  证监会新股改后;沪、深的成交量明显拉大;这样下去,中央的战略构想“上海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完全被破坏。合理吗?当年郭主席号召大家买银行股;现在又让沪深人为分开,这合理吗?

不公平之三:为什么基金不算市值,不能打新股?

  证监会的新股发行的意见”规定基金不算市值,不能打新股;事实上基金中多数持股、买股的啊!证监会忘了过去这么多年支持发基金的事吗?基金绝大多数都是拥有大量股票;基民就是股民啊!很多基金是人们2007年最高点买的,至今没解放呢?这是歧视千万基民

考虑绝大多数的中小散户利益,对他们来说,“打新”所需资金已非常之多,如果有投资者有些二手股,例如第一周的8只新股,那么个人用来打8只新股所需资金起码要准备319.98万元之巨。很多投资者,无法去申购,在二级市场被套的很深,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打新股,气愤得不行。而割了肉去打新的,又怕割了个地板价,得不偿失,难道下次为打新再买回二手股吗?

以上的不公平现象,缘自不成熟的证监会新股发行的意见”改革是主观主义的、人为的制造了不公平。这个方案深深地伤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符合几千万到一亿股民投资者的利益和意愿,一定会为市场所抛弃。天下竟有这样的市场化改革,买新股必须先买老股;这不是计划经济的搭配制吗?

请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改变新股发行中的这些不公平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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