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医养融合”相关政策

进一步深化“医养融合”相关政策*

南京市人大代表 校民盟委员 夏清瑕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现有户籍人口651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约12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8.4%,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也随之不断增长。以栖霞区为例,2014年该区申请健康状况评定的4000名老人中,就有1551位老人被认定为失能和半失能,占比近40%。据此估算,栖霞区失能、半失能人员已超过1.2万人,全市可能超过40万人,其中八成以上患有多种慢性病、老年病。因此,南京市积极推进的“医养融合”工作正当其时,十分必要。但由于“医养融合”刚刚起步,实施过程中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化解决。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老年人最关注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和康复健康咨询,而失能、半失能老人则更需要在生活照料的基础上,进行医疗诊断、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目前,老年人进入医院接受治疗的部分费用可从医保中报销,但是伴随住院治疗同时发生的护理费用(主要是指护工对老年人住院期间的日常护理)则需要由老人自掏腰包。经了解,目前市场上的医院陪护人工小时工资普遍在25元以上,一天的陪护费用除包吃包住外在150元以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专业资质的则更多。较高的护工费用令不少需要住院治疗的老人望而却步,只能退而求其次,回到家中疗养康复,既增加了自己和子女负担,也不利于身体的康复保健。当前,市委市政府政治大力推动“医养融合”,其中关键一条就是增加医院老年床位,但由于护工费用问题,可以预见,在未来必将导致新增的医院老年床位出现“吃不饱”的情况,既浪费了国家财政资金、公共医疗资源,更难以让全市老年人真正享受到这项惠民良策。

建议:建立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将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医院所产生的护理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对参保人因为年老等导致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需要入住医疗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长期医护照料的相关费用适当给予报销,并社会物价水平逐步提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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