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完成学校统战部和民建江苏省委、省直工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全年与结对子的民建综合七支部联合开展支部活动不少于1次。
3、全年自行组织开展支部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2次为外出调研、考察和咨询活动)。
4、全年完成社情民意信息不少于4篇(其中:上半年2篇,下半年2篇)、全年完成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
5、拟发展2名新会员。
6、与学校职能部门(大学生创业中心)联合组织开展公益活动。
7、继续开展对希望小学的帮扶活动。
8、认真完成和积极参与校统战部门和民建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