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
中央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建言献策信息员 无党派人士 侯立军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小微企业中代表高新技术发展方向和以科技创新及技术研发为主的特殊群体,在科技信息与技术传输、软件设计、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知识、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生产转化和销售经营为主体业务,为社会提供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推动科技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也是重要的支撑力量,进一步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成长、促进其健康发展,对于国家实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科技型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一般不超过百人,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从业人员结构多以科技人员为主体,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在一些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区,科技人员超过5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产品的技术附加值高于传统行业,研发投入比例较高,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从调研情况看,目前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多是集高新技术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坚持生产与研发紧密结合,发展与创新同步前行。
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13年底,全国共有小微企业1169.87万家,占企业总数的76.57%。若将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视作小微企业纳入统计,则小微企业在我国工商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中所占比重高达94.15%。其中,科技型小微企业47.76万家,占小微企业总数的4.62%。我国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科技贡献率也在不断提高,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而这又多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贡献。从数字上看,目前科技型小微企业数量还不够多,占比还不高,但未来的发展势头良好。因为有相当一部分小微企业拥有转型升级为科技型企业的愿望,但由于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关键因素方面积累不足,转型升级还存在较多的困难。随着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特别是党和政府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落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大。
以有代表性的省份江苏为例,江苏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居于全国前列,成为支撑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江苏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做出了重要贡献。江苏在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1、进一步改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近年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不断优化、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设计,特别是制定和完善财政收入、人才引进、服务配套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有效地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创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企业平等的政策支持,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工作中注重分类指导、分层次服务,使政策措施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加大鼓励和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坚持以产业高端化为主攻方向,提升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引领和带动产业的发展。
2、设立创新基金,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江苏积极实施科技和金融结合行动计划,出台《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引导金融机构信贷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倾斜。开展“苏科贷”试点工作,累计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4.19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1235家。省财政设立省级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新品开发以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目前,已累计安排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达20亿元,共计支持2000多家企业。据统计,省级各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60%以上投入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省级技改专项资金2亿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奖励资金5000万元,新设立“四新”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四新”技改项目推广应用等。设立专利资助专项资金,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引导资金、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3、加快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和科技载体的建设。江苏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把加快创新载体建设作为推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极大地提高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成功率。全省孵化器总数、省级和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孵化器场地面积等多项指标均连续数年位居全国第一。全省科技创业园区建设覆盖率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全省各县(市)和主城区创业载体全覆盖,专业性孵化器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全省孵化器在数量、质量、种类以及服务功能、孵化效果、社会网络等方面实现了全面突破与提高,已初步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孵化器建设与发展模式。
4、集成优势资源,打造科技型小微企业集群。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积极打造包括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创新梯队,支持其开放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企业科技园。同时,启动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认定工作,择优选择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培育。截至2013年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达6769家,其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而科技型小微企业又占居其中较大的比重。一大批高科技民营骨干企业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脱颖而出。
二、科技型小微企业生存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产品和科技创新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生存前提和发展使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而目前的资金短缺、劳动力成本高、税负重、扶持政策落实难,恰恰是加大科技型小微企业经营风险和生存压力关键因素。加上自身存在的缺陷,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可谓遭遇诸多的瓶颈制约。具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创业步履维艰。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业初期,创业者对创办企业流程不是很熟悉,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创建成本;对相关产业扶持政策和税收政策等不熟悉,限制了科技型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的路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相对比较擅长技术研发而不善于企业运营管理,这又制约了企业的高效经营和快速成长。
2、企业融资困难。科技型小微企业除了知识产权和技术之外,缺乏抵押物作为担保,而各金融机构的贷款主要流向了具有一定资产抵押担保的企业。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和市场都不是很成熟,银行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技术含量把握不准,加之缺乏政策支撑,贷款风险高,且风险基本上完全由银行承担,出于审慎性原则,银行贷款一般不会倾斜于小微企业。况且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多以短期存款为主,因而不可能将信贷资金长期大量投放于见效期长且需不断追加投资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上。
3、税费负担沉重。同其他小微企业一样,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城市教育费、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税费,再加上房租、人员工资、各种保险等,企业的纯利润已经很低。虽然2012年以来,财政部门对小微企业已经实行了结构性减税,但小微企业并未得到多少实惠,税费负担仍旧很沉重。
4、企业人才缺乏。科技型小微企业除需要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迫切需要专门的生产组织、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财务会计方面的人才。但小微企业在吸引人才方面存在天然的弱势,即使招聘到比较合乎要求的技术人才,往往只是在企业中进行短暂的过渡,有了一定的经验后便流失到其他大中型企业。人才匮乏严重制约了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和可持续发展。
5、技术创新能力弱。目前,多数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主要是在技术引进的基础上进行模仿或二次创新,真正原创技术或发明专利技术明显不足。技术支撑乏力也常常导致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产业转化过程和研发过程中遭受瓶颈的制约。
6、新产品市场开拓难。新产品要进入市场,获得较为理想的市场份额,除了产品本身外,还需要企业投入较多的渠道建设、产品宣传等成本,科技型小微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小微企业受制于自身规模和实力,普遍存在较大的市场压力。特别是对一些从事基础零部件研发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开拓市场的压力更大。加之,政府采购方面门槛较高,缺乏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创新产品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甚至存在准入壁垒和“玻璃门”,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新产品收益与预期差距较大,企业的负担愈发难以承受。
三、扶持和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举措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支持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已成为支撑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中坚力量,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发展。因此,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支持措施和扶持政策,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解决其生存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企业健康成长。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落实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的相关政策。以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为重点,积极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自主创业。由于科技型小微企业从事业务的特殊性以及政府拥有较多的相关资源等因素,应由政府部门为在创办和发展过程中的小微企业提供其需要的一般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服务。同时为科技创业型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指导和帮助。高校、社区和一些社会组织,甚至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举办一些对创业者有益的咨询会、通报会,让他们懂得在企业成立以及运行过程中会有一些什么样的问题要加以解决。如怎样创办新的企业,怎样经营管理企业,怎样与相关部门协作沟通等,政府通过为这些创业者及其主要成员进行创业培训和营造发展环境,为其顺利创业铺路搭桥。
2、广开投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多元融资体系。包括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内的民营科技企业是最有市场活力、最具发展潜能、最富创新意识的企业群体。金融机构要深入研究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特点,根据其核心优势和业务发展需要,突破传统担保方式限制,研究、开发和创新金融产品,制定适合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特色化金融产品,更好地使金融机构授信与企业需求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吸纳、引导和示范作用,构筑良好的对接展示平台和信息网络体系,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投资。例如,农行无锡科技支行围绕“创投+担保+贷款”模式、“政府推荐+担保+贷款”模式以及“统贷支持”模式,积极研发出“金科贷”、“点金石”和“好帮手”三大系列产品。一是突出无形资产价值,重点创新并推广了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二是推出信贷业务新品,推出了包括股东信用保证贷款、订单融资、信用贷款等信贷新品。三是进行贷投结合试点,尝试期权贷款方式,服务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
3、优化市场环境,减轻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政府应坚持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更主要的是提高所得税的起征点。适当授予地方权限,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调整征税起点和征收比例。以江苏为例,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交纳的税收所占比例并不高,在财政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对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税收上采取更为灵活的政策措施,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做到放水养鱼,扶持企业健康成长。同时,规范执法,全面清理并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项目,特别是要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不合理的乱收费现象,以净化市场环境,提振企业发展的信心。
4、采取有效措施,吸引高层次人才向科技型小微企业集聚。当前应借助政府部门推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抓住海外人才回国发展的有利时机,吸引更多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参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发展。政府有关部门应帮助科技型小微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和科技型企业家,强化企业创新的核心力量。同时,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人才,尤其是要发挥职业院校在科技型小微企业人才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比如有针对性地开发课程或模块,全方位进行员工培训,并建立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校企合作的利益驱动机制。企业自身也应高度重视人才的管理和使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各类人才提供发挥作用的平台,最大程度地留住人才。
5、重视基础服务资源的充分利用,提升各类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开放力度。可考虑将对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作为重点目标,纳入国家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范畴,因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是国家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力量,充分借助平台的基础设施、技术条件和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能力。以高校科技园、软件园、创意产业园等各类科技创业园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逐步完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孵化服务环境,因为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等就是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有效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重点加强特色产业领域专业孵化器的建设,完善其功能布局,制定服务措施与运营管理规范,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诊断、管理咨询、专业培训等服务工作,强化专业孵化器的配套服务能力。通过发挥专业孵化器的辐射服务和覆盖服务效能,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供便利条件,以降低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业成本,进一步增强其创新能力。
6、助力科技型小微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对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专攻冷、专、偏行业的中小民营企业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产品,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需要重点扶持的,政府应进行首购。政府采购时,应明确在市场份额上给予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必要的倾斜,对反响好、性价比高的产品要帮助宣传推广。在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时,要鼓励甚至激励民营科技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