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的通知
南财党宣字[2017]4号
各基层党(工)委、各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开展2017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其他课题的应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助教(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二、根据选题重要程度和课题申请质量,学校划拨专门经费对立项课题予以资助,其中重点课题资助5000元/项、一般课题3000元/项。
三、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接受同样管理、符合同样规范、获得同等水平的成果。
四、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突出应用实践特色和针对性、可行性与操作性,避免空泛说教和宏大叙事。
五、本次申报的参考选题分为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统一战线、工会和学校民主建设等多个方向,为平衡各类课题研究,将分类确定立项项目。
六、立项资助课题的主持人应向2017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提交中期研究成果(论文或调研报告)。
七、同一主持人可以申报多个项目,但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资助。
八、发表在三类及以上期刊(认定范围根据《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执行,下同)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另行奖励。
九、对立项资助课题与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实行分类管理:
1、重点资助课题,其结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发表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应注明“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
(2)获本校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3)在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教育报等)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或在中央级媒体发表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新闻作品(800字以上);
(4)工作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学校主要领导重要批示。
2、立项资助课题,其结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应注明“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
(2)获本校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论文一、二、三等奖。
(3)在省内重要媒体(新华日报、南京日报)理论版发表理论文章,或在省内重要媒体(新华日报、南京日报、扬子晚报、现代快报、金陵晚报等)发表与课题密切相关的新闻作品(800字以上);
3、资助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4、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可选择如下方式结项:
(1)公开发表研究论文(4000字以上);
(2)研究成果在院(处)以上管理制度及规章文本中被采用,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明);
(3)入选本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优秀论文;
(4)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5、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完成时限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逾期予以终止或撤项。
十、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立项课题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均不含2016年度未结题课题)
十一、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1日,申报人应将《课题申请书》一份提交党委宣传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njcdxcb@163.com,联系电话86718727)。
十二、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及《课题申请书》请在本通知下方下载。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17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