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障房的建设与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

对保障房的建设与管理进行立法的议案*

南京市人大代表  校民盟委员  夏清瑕

南京四大保障房片区,始建于2010年,共包括四个部分,岱山、上坊、花岗、丁家庄。目前已初具规模,已经有群众陆续入住。保障房是南京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到数十万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房的建设与管理涵盖了医疗、文化、交通、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内容。鉴于保障房片区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需要从法律层面上加以规范与管理。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予以立法。

案据:

保障房片区初步建成以后,后续管理存在公平公正分配难、住户出行和生活难、社区综合管理难、小区物业管理难、动态管理退出难等一系列问题。

(一)尽管政府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做到公平公正,但由于居民收入及车辆、住房、企业登记、银行存款等信息不全,且缺乏信息共享机制,致使保障性住房准入资格核实认定存在纰漏,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公正分配难。

(二)由于基础配套设施不能及时跟上,致使住房保障对象不能即时入住或者入住以后出行和正常生活难。从现有情况来看,保障性住房远离城市中心区,处于城乡结合部,增加了交通、电力、自来水、煤气和上学、就医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而这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应的相应增加客观上需要一个过程,由此造成保障性住房住户出行和生活不便。

(三)由于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情况的特殊性和管理体制未及时理顺,致使保障性住房小区社会综合管理难。

(四)由于住房保障对象客观条件主观因素影响,致使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难。保障房片区保洁保安和维护维修均需要相应的资金投入。根据实际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需要的情况,资金缺口将逐步加大。

方案:目前的住房保障有关政策涵盖面不宽,规定不细,可操作性不强,约束力度不够。尽管住房建设具有阶段性特点,但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管理更重于建设。因此,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就加快配套建设、推动信息共享、加大政府投入、加强社区管理、优化物业服务等措施加以规定,并明确保障房后续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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